函轉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5年5月4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533281801號函預告「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5條第2項」公告一案,事渉會員權益,如對此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,請儘速以免備文方式洽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彙整。

日期 2016-05-12 | 新聞類別: 最新訊息
函轉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5年5月4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533281801號函預告「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5條第2項」公告一案,事渉會員權益,如對此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,請儘速以免備文方式洽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彙整。

預告【臺北市零售市場、臨時攤販集中場之自治組織或具營利性質活動主辦者,應就進駐食品業者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備之報備時點、內容及格式等事項】公告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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